中國寧波網記者 周瓊 通訊員 任社 今日,來自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官方消息顯示,我市啟動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據悉,近日,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批準,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據悉雖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造成了一定影響,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但黨中央、國務院仍然決定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和關心照顧。國家規定,今年各省養老金調整比例按不超過各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據了解,根據國家部署要求,我省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與往年調整辦法一致: ——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30元,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與前兩年相同,即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7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4元。同時,還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企業退休勞模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企業退休原工商業者、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工傷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予以適當傾斜。 根據上述調整辦法,如某男性退休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繳費年限為20年,本次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為每月2600元,此次調整金額為:定額調整30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35元(15×1.5+5×2.5=35)+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42.9元(2600×0.0165=42.9)+高齡傾斜27元,合計134.9元,實發135元。 |